

没有卫生许可证,没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,水质超标、救生缺位、监管真空……曾经,崇明部分乡村民宿的“游泳服务”是安全与卫生的监管“盲区”。谁来管?怎么管?面对这些棘手难题,崇明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利剑,推动民宿泳池监管从“无人问津”走向“精准治理”。
2025年4月,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向崇明区检察院反映,辖区内不少乡村民宿私自提供游泳服务,存在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。接到线索后,该院立刻依托自主研发的数字公益办案系统“文旅一件事”模块展开核查,通过自动碰撞,精准筛查出40余家未取得相关许可却违规提供游泳服务的民宿,锁定了民宿名称、地址等关键线索。
承办检察官随即开展现场勘验、实地走访和网络检索,逐一核实相关情况。他们发现,这些民宿泳池的面积、深度参差不齐,既未取得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》,也也未办理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和相关备案。不仅如此,有的泳池缺乏水过滤系统,池水PH值超出国家标准;有的没有安全防护设施,更无专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;部分民宿还在携程等平台公开宣传游泳服务,此前已有消费者投诉相关服务的安全和卫生问题。由于监管职责边界模糊、游泳池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,乡村民宿泳池长期处于“无人管、没法管”的真空地带。
“乡村民宿是新兴业态,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。”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程竹松表示。为破解监管难题,崇明区检察院针对案件焦点设计调查问卷,联合区人大、政协邀请236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民意调查。结果显示,91%的被调查者认为民宿配套建设的水池应归于游泳池范畴,93%认为水质需达到国家标准,82%认为应配备救生设施、淋浴间、救生员。
在此基础上,2025年11月17日,崇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社会公众代表、体育行业专家、法学专家、民宿协会负责人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研讨。听证员一致认为,民宿提供游泳服务属于高危性体育项目,民宿游泳池作为公共场所,其安全和卫生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协同监管。同年11月26日,该院分别向本区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其依法履职将民宿游泳池纳入行政监管,协同建立长效机制,探索出台区级规范性文件。
检察建议发出后,行政机关迅速行动,整改有力。一方面,对全区民宿涉水场所进行信息备案,制定游泳项目经营许可办事指南,将民宿涉水场所按照规模分为游泳池、嬉水池、景观观赏池三类——分类为游泳池的,必须依法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,否则一律不得开展游泳项目。另一方面,对分类为游泳池的民宿发出监督意见书,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、完善卫生设施,加强日常巡查检测。此外,还发布行业安全生产通知,指导民宿协会出台涉水场所安全管理公约,明确各类涉水场所管理要求,强化行业自律。行政机关各司其职、协同发力,让原本“没人管”的领域有了清晰的监管路径。
为确保整改实效、实现长效治理,崇明区检察院还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与跟进调查。2026年2月27日,经现场核查确认,全区民宿涉水场所安全和卫生问题根据现阶段要求已整改到位。
“看着民宿游泳池终于有部门监管,民宿经营越来越规范,咱们乡村旅游的口碑也越来越好,我参与到这份公益守护中,心里特别踏实!”参与跟进调查的区政协委员杜晓丹由衷感慨道。全程参与办案的人民监督员胡庚辛在实地查看后,对整治效果予以高度评价。
从“监管空白”到“精准施策”,从“业态之困”到“法治之治”,崇明检察以公益诉讼之力,守护的不只是那一池清水,更是乡村文旅的安全底线与公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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